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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在读博士买房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非上海户籍人士因就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若已婚、家庭名下在沪无住房且为在沪在读博士,至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至学校开具博士在读证明,在沪可购入 1 套住房。上海在读博士生或博士后是可以在上海买房的,但是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博士在读或博士后期间,户口属于上海高校的集体户口;(2)已婚(未婚不能买);(3)名下无房;以上条件都满足即可买一套住房。
    法律依据:《关于本市贯彻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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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3: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