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情形都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如下: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过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因合并而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一、公司解散不给补偿该怎么处理 公司解散不给补偿,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仲裁或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的方式有哪些 1、任意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 (2)司法解散。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一种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个人可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哪些 个人可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 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协商决议解散的;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三、多少股份可以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下列5种原因可以或应当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经营期限,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若在届满时没有经公司权力机构修改章程延长,公司应当解散;公司也可以在章程中规定某些特定的事由作为公司解散的原因,一旦出现这些事由,公司也应当解散。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如果该机构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公司应当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必须经代表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存续合并的,原来的公司继续存在,不存在公司解散的情况,解散合并的,原来的公司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在这三种情况下,公司已经不能再进行生产或者经营了,应当解散。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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