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委托设计著作权归属呢 |
释义 |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2、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一、委托类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委托合同有何注意事项?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委托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但是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合同,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约定。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委托人是否承担法律后果 委托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自行执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表。在代理法律关系中,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从事法律事务,受托人从事事事务的后果自然归因于委托人,即委托人是责任主体,受托人只是事务主体的辅助者。在代理制度中,委托人的委托是代理人,即受托人从事法律事务的前提。没有委托就没有代理,代理权是委托的最佳体现和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一条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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