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青海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但《实施条例》未再规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应按照法释[2003]20号执行,但青海省尚未制定“同命同价”的规定。 法律分析 1、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未再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青海省目前还没有“同命同价”的规定。 拓展延伸 青海省2023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修订方案 青海省2023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修订方案旨在对交通事故中受伤或财产损失的受害者提供公正、合理的赔偿。根据该方案,赔偿标准将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的程度以及受害者的身份进行综合评估。具体而言,方案规定了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补偿、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等各项赔偿内容及标准。修订方案的目的是提高赔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受害者得到合理的补偿,同时也对交通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此举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交通事故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结语 青海省2023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修订方案的发布,旨在为受伤或财产损失的受害者提供公正、合理的赔偿。该方案根据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受害者身份进行综合评估,明确了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补偿、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等赔偿内容和标准。修订方案旨在提高赔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受害者获得合理补偿,同时也对交通安全提出更高要求。这一举措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交通事故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