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公诉人出具辨认笔录的情况下,辩护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三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质证。 1、主持辨认。辨认经过的主持人员为侦查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 2、辨认之前的两种情形: (1)辨认人是否接触过辨认对象。比如,在互殴案件中,在派出所经常会出现彼此会面的机会; (2)辨认前,辨认人是否被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