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保重疾险时,我患有高血压但是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重大疾病,是否需要提供额外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考虑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确定是否属于重大疾病,但高血压是否属于重大疾病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患有高血压,需要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并在申请时如实告知,否则可能会影响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对被保险的人身或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2.《保险法》第二十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减少赔偿金额或者不予赔偿。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本保险所称“重大疾病”是指保单生效日(或续保日)之后被保险人首次患本保险条款所列明的疾病。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开出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投保重疾险时,如果被保险人患有高血压,需要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并在申请时如实告知。同时,被保险人还应该在合同生效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影响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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