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二手房按揭贷款收费吗 |
释义 | 一、湘潭二手房按揭贷款收费吗 不收费 二、湘潭二手房按揭贷款在哪办理 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068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14号窗口湘潭县管理部地址:易俗河镇云龙中路316号湘乡管理部地址:湘乡市励志大道东方巴黎2-107韶山管理部地址:韶山市英雄路39号贴息贷款办理期间,直接向贴息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三、湘潭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含)以上,欠缴3个月(含)以内,且账户缴费状态显示为正常: 1、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停缴6个月(含)以内,重新缴存的,补足停缴金额视同正常缴存; 2、初次缴存职工或停缴后重新缴存职工(上述第1条情况除外),新开户日期或重新缴存日期与申请贷款日期不得少于6个月。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规定期限内的购买自住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且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四)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借款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满一年,并符合再次申请的相关规定。 (五)所购房屋能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登记,且需在过户前提出贷款申请; (六)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七)贴息贷款办理期间,还需满足贴息贷款承办银行贷款办理条件。 (八)法律、法规、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等规定的其他条件。温馨提醒: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一个动态过程,建议办理贷款时,请充分了解最新办理条件。 四、湘潭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及各市州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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