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人出轨离婚也应当有子女探视权。探视权受法律保护。即使是出轨并不能剥夺女方探视的权利,但是对于出轨的人需要注意自己的行动以及行为是否不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及健康,如果对方有异议的话,法院有权依法中止探望的,如果对方侵犯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的,还可以起诉。 一、不抚养方有权探望子女吗 不抚养方有权探望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可以起诉。但是,由于这个原因,不能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暂停探望;暂停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探视权几天探视一次吗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探视权几天探视一次。探视权只有父母协商才能处理好。只要对孩子好,每天都可以探视,也可以几个月。这取决于双方如何决定。如果探视权被剥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对方协助实现探视权,一般不需要提供证据。当然,如果对方拒绝探视,会更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父母探视权是必须要被剥夺的吗 父母的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并不会因双方解除夫妻婚姻关系而消亡。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综上,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可以被剥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