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质押有时间吗 |
释义 | 根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一)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二)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的股票(三)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四)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五)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六)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一)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二)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三)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四)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五)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六)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