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
释义 | (一)商标的实际使用 商标的实际使用是指商标所有人或经其许可者,在经营活动中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的行为,这是通常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 (二)商标的法律使用 商标的法律使用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使其已经注册的商标达到法定条件的使用标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所以,商标的法律使用包括商标的实际使用和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等情形。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人 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即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同样有资格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二、商标让别的公司使用手续 公司商标转让是可以的,商标转让不管是企业转让给企业,还是企业转让给个人,都得统一在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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