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 |
释义 | 1、女职工的政治权益女职工的政治权益是指女职工参与政治的权利和依法享有的利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章对妇女政治权益作了明确规定,如:妇女有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应有适当地比例,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等。2、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都从不用角度规定了女童的接受基础教育权和成年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确立了各类妇女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的权利。3、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4、女职工的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物权和债权等。女职工的婚姻家庭权益是指女职工在婚姻、家庭中所享有的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财产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都规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益。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结婚、离婚自由。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的影响。5、女职工的人身权益女职工的人身权是指妇女依法享有的,与女职工自身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等。三、女职工休产假的待遇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2、女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发给。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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