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务评审中适用的废标条件 主要包括:第一,投标书不符合基本的形式要求。包括投标书来密封、未同时加盖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逾期送达、投标企业未参加开标会议 技术评审中适用的废标条件 如果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可以认定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这些法定情形包括: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