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中介费有什么变化 |
释义 | 一、2022房产中介费有变化 按新规,从4月15日开始,二手房买卖双方将分别与中介签订合同。此次出台的新规对中介费由谁支付并没有明确要求,而是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但同时,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因此,经纪机构分别与委托人签订出售与承购合同,无论经纪服务费用是由双方共同支付还是由其中一方支付,经纪机构都不能增加收费。 在新规中,没有明确说明中介机构应该收取多少中介费,而是留由交易中协商。目前,国家和北京市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二、绕过中介交易还要交中介费吗?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委托后没有最终与该中介达成交易,也可能要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对于买房人而言,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 已经放弃同时委托其它中介买房的权利(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但在委托期限内却又通过其它中介买了房; 买房人拒绝与所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与该卖房人自行成交; 买房人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通过其它中介与该卖房人成交。 对于卖房人而言,以下几种情况也同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 已经放弃委托其他中介卖该房屋的权利(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但在委托期内又通过其他中介卖了该房屋; 已经放弃自行出售的权利,但在委托期限内又自行出售房屋; 已经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买房人签订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限届满后约定时间内与该买房人自行成交。 三、房产中介合同中,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新规,如果买方或卖方所委托的中介方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中介方面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和卖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但如果买方或卖方提供虚假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的,中介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房屋中介费计算项目及收取 1、咨询收费 包括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其中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咨询费又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收费标准为300-1000元,复杂一点的咨询报告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收费保准只是指导性参考价格,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和房屋中介协商确定。 什么叫指导性参考价格呢? 说白了,就是没有强制性,国家鼓励号召按照或参考这个价格来收费,但是超过或低于这个价格也是可以的,政府管不着。所以,上述咨询收费的标准基本上是没有太大实质意义的。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 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 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普通老百姓所谓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义。房屋中介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中介费 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各地会有一些调整) (2)房屋买卖中介费 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如果实行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房屋中介费通常由房屋中介机构向委托人收取,实践中,租房情况下,既有向房东收取中介费的,也有向房客收取中介费的,在房屋买卖情况下,通常是向购房者收取中介费的,这些通常会在明确写在房屋买卖合同或居间服务协议中。凡房屋中介自立名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或越权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可由物价检查机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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