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生病时企业是否应承担责任? |
释义 | 工人生病厂里有责任吗 有责任,视同工伤,按照工伤来定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人在厂里受伤老板是否要赔偿 工伤的话要赔偿。所以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伤残等级,然后才能计算赔偿金额。工伤认定应在一年内申请,否则过期,劳动者可以自行到当地人社局(原劳动局)申请。受伤后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不同意协商,这两项认定做出来后再要求单位赔偿,单位依然拒赔,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工人自己不当摔倒在厂里是否算工伤 工人自己不当摔倒在厂里,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摔伤,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摔伤的,算工伤。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内、工作时间前后或者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则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厂里工人操作失误死了,主管负责人有没有责任 员工猝死谁负责,要看情况。如果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不属于工伤的,他人对此有过错的,由过错责任人负责;如果属于意外事件的,由员工自身负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厂里变相的逼走工人,还拒补高温费?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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