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特别约定是指各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某些特定事项作出相互约定,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需要特别约定明确。一般情况下,特别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照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应当有明确的约定,其效力及其变更或者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举证。约定事项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对约定的事项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与法律没有抵触的,不得以未经公证的口头约定、留有疑点的书面约定等附加条件加以限制或者否定。” 结论:特别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以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签订中,应当尽可能对各种情况作出明确约定,减少纠纷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