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公证和过户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公证与过户的区别及风险。房屋公证只是处理权,失效后权利收回;过户则将房屋过户到名下,成为真正主人。房产公证可避免风险,法院可执行购房合同。过户需签署合同,自制合同需房地局认定。房屋公证存在一房多次卖风险,小产权房只能公证,风险较大。有房产证可不过户只做公证,但法律上无意义。房产公证常用于未办证或让买方放心,但风险较高。过户更稳妥,省小钱可能吃大亏。 法律分析 不一样。房屋公证只是说在公证下你有这个房子的处理权,但是失效期一过,权利就被收回,而过户,就是房屋在合理的手续下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就成为了房子真正的主人。 房产公证是指:在公证机关证明当事人的所有法律行为、文书的合法性等等的活动,当事人可以通过房屋公证可以避免掉很多风险,公证后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法院可以直接执行。 过户是指:在正常的程序下,将一个人的所有事物变为另一个人的,双方应该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一部分人会选择自制合同,这种也是可以的,但是自制合同 必须要经过所在地的房地局的认定,在法律机构进行过预审的。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还是过户的风险小,如果只是房屋公证的话,会出现一房多次卖的情况,这样就无法确认房屋到底属于谁的,房屋所有权就会产生问题。 如果买卖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属于小产权房屋,这种房子就只能公证,但是房屋所有权还在卖方,所以这种情况对买家的风险是很大的,所以这种小产权房屋最好不进行交易。如果需要买卖的房屋有房产证,那么为了逃避营业税和其他问题也可以不过户只做公证。 我国的不动产权都是实行的注册制,如果房屋没有房产证那房屋公证其实在法律上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出现问题,走法律程序的话,那胜诉方一般来说都是卖方。 大多数做房产公证的都是房屋没有办下来房产证或者是为了让买房放心而采取的方式,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保障的,其实公证虽然比过户能省一些钱,可是过户还是更稳妥的方式,省了一些小钱可能会吃大亏。 结语 过户比房屋公证更为稳妥,因为房屋公证只是证明你有处理权,而过户则将房屋合理地过户到你名下,成为真正的主人。房产公证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公证后的购房合同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如果房屋没有房产证,只能进行公证,但买家风险较大,最好避免交易。不动产权实行注册制,房屋公证在法律上意义不大,如果出现问题,卖方一般会胜诉。虽然公证省钱,但过户更为稳妥,不要因小失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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