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开发企业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是预售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成立。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可以使预售合同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后,又擅自将房屋转卖给他方时,购房人可以用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对抗开发商的转让行为,可以请求司法机关裁定开发商的转卖行为无效。 3、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经过登记备案后,购房人的合同权利就多了一道保障,没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合同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笔者提醒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敦促开发商将预售合同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意义 1、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是商品房买卖交易合法性和唯一性的有效保障。某些开发商推迟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将房子再次出售,一房多卖,最终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2、《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生效,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约定自备案之日起生效,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发商就可以以此为由确认合同无效。所以对购房来说,合同备案是非常必要的。 3、备案手续可以由开发商、购房人双方共同办理,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单方办理。通常这一手续是由开发商负责办理,购房人只需要提供相关委托书等资料即可。法律规定了一个备案期,购房者应及时向房管部门查询。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份数可以由双方约定,购房者可要求多签一份合同留在自己手里,其他合同拿去备案,这样万一出现问题,可依手中的购房合同备案,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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