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台大户丁灭门案怎么判 |
释义 | 法律分析: 浙江高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乙、陈某丙、陈某甲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三被告人因争地基未成而迁怒于被害人一家并预谋报复,作案动机卑劣,且杀人意志坚决,后果极其严重,均应依法予以严惩。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积极参与实施杀人行为,均系主犯。三被告及其二审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或发回重审的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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