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 (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卖淫的故意;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故意。 一、组织卖淫罪判多久 组织卖淫罪判刑如下: 1、组织他人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组织从事卖淫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卖淫罪的特征如下: 1、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 二、卖淫嫖娼的危害如下: 1、危害青少年的身心; 2、严重危害社会安全; 3、人类发展进步有着巨大的危害性。 综合上述,犯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此罪与彼罪的概念 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相互转化。犯罪主体的改变。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而如果犯罪主体改变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那么受贿罪也就相应地转化为单位受贿罪了,反之亦然。再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就构成贪污罪,而犯罪主体若改变为一般自然人,则贪污罪也就相应地转化为盗窃罪了,反之亦然。又如,以招募、雇佣、纠集、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而犯罪主体如果只是协助者,只具有协助组织者的故意而实施该种行为,那么组织卖淫罪也就相应地转化为协助组织卖淫罪了,反之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