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 3、行为主体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 介绍卖淫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介绍卖淫罪由什么构成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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