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重疾险中的慢性肾病病史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告知保险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但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不足以导致保险合同无效。若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但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扣除相应的保险费。若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被保险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不得主张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但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不足以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第十三条 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但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扣除相应的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被保险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不得主张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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