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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可自行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一、交通事故可自行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1、可自行处理的情况有:
    (1)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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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