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丢了应该如何办 |
释义 | 如果法院下发的离婚调解书丢了,当事人可以去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申请补办一份,人民法院在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完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之后,会把当事人调解的有关信息制作成一份完整的案卷,放入档案库中保存,当事人申请补领调解书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核之后,会调取案卷,并为当事人补办一份。 一、法院对离婚案件调解后的结果有哪些?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二、法院解决建筑施工纠纷时,会进行调解吗 人民法院在解决建筑施工纠纷时,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 民事调解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主持并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协商解决的制度。调解制度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机制,是中国固有的传统,在审判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人民法院在解决建筑施工纠纷时,会在自愿的基础上,对建筑施工纠纷进行调解,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就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建筑施工纠纷作出相应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会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并且会制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之后,也会产生法律效力,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也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让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但是,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如果当事人实在不愿意调解,人民法院就只能审理,并且作出相应的判决,无法对纠纷进行民事调解。 三、对债务纠纷问题法院会怎么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因此,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首先要进行调解。调解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当事人自愿原则。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院不能强迫调解,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也不能强迫当事人对不能达成共识的事项进行认可。二是合法原则。调解活动在程序上要合法,调解协议的内容也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对达成协议的,应当让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书记员、审判人员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之后,调解即具有法律效力。而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前,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反悔而拒不签收的,则调解不成立,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调解书生效后,产生与生效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调解结案的不得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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