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一般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但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应当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