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保险怎么赔偿 |
释义 | 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的给付项目对被保险人提供相关赔偿: 1、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导致身亡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死亡保险金。通常会以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发生后180天的身体状况作为赔付标准,即180天内没有死亡则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2、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照残疾程度分级给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和实际医疗费用赔付医疗保险金; 4、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而无法工作或失去工作的,保险公司给付停工津贴。 一、人身意外保险的概念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具有短期性,灵活性、保费低的特点。 二、人身意外保险的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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