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人的定义 |
释义 | 有限合伙人是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与普通合伙人相比,有限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可以与合伙企业交易、经营竞争业务,并可出质财产份额或转让给外部人士。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进行交易或转让。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法律分析 有限合伙人具体指的是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以出资额为限度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不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与企业交易方面不同。有限合伙人可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不同。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不同。有限合伙人可将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不同。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在出资方面不同。二者对于出资的要求差别不大,主要区别在于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若有其他问题请您联系专业人士! 结语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在企业债务、交易、竞业禁止、财产份额出质、财产份额转让以及出资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此外,有限合伙人在交易、竞业禁止、财产份额出质和转让等方面也有相应的限制。若您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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