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兵役登记证怎么弄 |
释义 | 兵役登记证明的办理,须带好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按照兵役机关安排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一、兵役登记含义 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 二、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检初考得出结论。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考,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将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放给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依据。 三、兵役登记工作的标准是: (1)一个不漏,即当年应该登记和核对登记的对象不能遗漏; (2)准确无误,对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资格界定准确; (3)所确定的预征对象质量较高(按上年征兵任务数的2倍确定)。 四、兵役登记工作须注意的事项有: 发布通告要做到家喻户晓;发出通知要收取回执;对登记对象的初查初审初核既要认真又不要过于复杂;核登要有见面程序、作必要审查,不能把书面统计作为核登工作内容;预征对象数量不能定的太多;兵役登记关系要及时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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