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捕40天没下批捕合不合理 |
释义 | 不合理。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天(包括检察院的7天审查期)。如果刑拘40天还没有收到逮捕通知书,办案单位也没有放人,这是违法的,你们可以要求办案单位说明原因,否则,有权向检察院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