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的判决书丢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判决书丢失的影响不大。第一、判决书在做出后十五日内未上诉则生效,因此丢失后仍旧有法律效力。第二、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作出该判决书的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在法院的档案室中查找到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可以要求复印判决书原件或请求加盖法院的印章。 一、上诉多少天会通知去开庭 上诉多少天会通知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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