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陵城区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山东省将县域村庄大体分四类,此次陵城区也不例外。主要为: 1、集聚提升类,主要是现有规模大的中心村; 2、城郊融合类,主要是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 3、特色保护类,主要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 4、搬迁撤并类,主要是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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