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汛iv级应急响应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条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十八条 防治江河洪水,应当蓄泄兼施,充分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河道防护,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保持行洪畅通。防治江河洪水,应当保护、扩大流域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