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役军人优待证》可享受到的优先和优惠待遇: 1、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2、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 3、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免门票费。 4、凭《优待证》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十六条 军人所在部队在军人退役时,应当及时将其人事档案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接收、保管并向有关单位移交退役军人人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