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是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如下: 1、派出所只有进行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的权力。实施行政拘留,必须由县级或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方可拘留; 2、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派出所不可以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4、公安机关拘留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如果被派出所行政拘留没有案底。被行政拘留,派出所的信息库中会有记录。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需要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先采取强制后再报请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