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人,在上海能办离婚手续吗?? |
释义 |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人,在上海能办离婚手续吗??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人,在上海能办离婚手续吗?诉讼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不可以。协议离婚由双方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的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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