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远程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等相关涉税业务。它主要提供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的离线填写和在线申报等功能。同时,支持办税人员实名、员工实名信息采集、专项抵扣信息采集等相关业务。 以下为自然人税收零申报的两种方法和步骤: (一)第一种方法: 1、点开“报表填写”选择“扣缴所得税报告表”进入“正常工资薪金”时,会弹出一个确认信息框。引导用户自主选择是否使用数据向导完成本月工资数据的编制。 2、点击“确认”选择数据向导,选择最后一项“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软件会为所有员工生成“0”工资记录。该功能适用于大部分员工进行零申报的单位。 2、选择生成零工资后,点击“立即生成数据”按钮即可。 (二)第二种方法: 选择“人员信息采集”,添加人员信息成功后填写报表,选择“扣缴所得税报告表”进入“正常工资薪金”,直接点击“添加”按钮录入明细,收入选择“0”填写即可。 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截止日期是6月30日。纳税人办理上年度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