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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市取 公积金 取现要什么资料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市取公积金取现要什么资料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川 成都市取公积金取现要什么资料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商品房买卖 合同》; ②购房款发票或 收据 。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 ①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 ②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 商品房 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注意: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 按揭贷款 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 贷款 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取公积金取现要什么资料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市取公积金取现要什么资料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