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冠心病算不算是继往病史?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学和保险行业的定义,冠心病属于继往病史范畴,但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 《保险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病医师分会2016年冠心病诊疗指南》明确规定,继往病史是指患者在入组前已有的有关疾病、症状、体征、诊断、治疗及随访情况等。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事故的调查中,认真核实患者的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情况,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医疗事故调查报告中。” 综上所述,冠心病属于继往病史范畴,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但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双方的保险合同及约定来确定。医疗机构在处理冠心病患者的医疗事故时,应当充分核实其既往病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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