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搬迁、复建和拆除的征收程序分别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我国,搬迁、复建和拆除的征收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搬迁、复建和拆除的征收程序应分别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搬迁征收程序:确定搬迁方案、签订协议、给予补偿、办理搬迁手续、落实安置等。 2. 复建征收程序:确定复建方案、签订协议、给予补偿、清理土地、办理用地手续、建设项目等。 3. 拆除征收程序:确定拆除方案、发布公告、调查取证、听取意见、向当事人发出征收通知、签订补偿协议、拆除房屋、检查验收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八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拆除房屋前,必须向当事人发出征收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并交出房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八章第三十八条规定:根据拆迁规划需要,政府或拆迁单位可以征收用地或者房屋,但必须在公告、听取意见、调查取证、签订补偿协议的基础上征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八章第三十九条规定:政府或拆迁单位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政府或拆迁单位应当对拆除房屋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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