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小区哪些场所归业主共有
释义
    小区共有财产包括会所、物业用房和公用设施等,物业公司无权随意处置或改变用途。根据《民法典》,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城镇公共道路除外。绿地也属于业主共有,但城镇公共绿地及个人所有除外。其他公共场所、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均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分析
    小区的会所、物业用房、公用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不得随意处分或改变用途。
    《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拓展延伸
    小区业主共有的场所有哪些?
    小区业主共有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花园、游泳池、健身房、儿童乐园、篮球场、网球场、多功能会议室、图书馆、休闲区、绿化带等。这些场所是小区业主共同享有的福利设施,旨在提供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和丰富多样的社区活动。业主可以在停车场停放车辆,欣赏花园的美景,享受游泳池的清凉,锻炼身体于健身房,让孩子在儿童乐园玩耍,还可以组织篮球或网球比赛等体育活动。多功能会议室和图书馆为业主提供了学习和交流的场所,而休闲区和绿化带则是业主放松身心的理想去处。总之,这些共有的场所为小区业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活体验和社交机会。
    结语
    小区业主共有的场所为业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活体验和社交机会,包括停车场、花园、游泳池、健身房、儿童乐园、篮球场、网球场、多功能会议室、图书馆、休闲区、绿化带等。这些福利设施旨在提供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并丰富了小区的社区活动。业主可以在这些场所停放车辆、欣赏美景、享受清凉、锻炼身体、让孩子玩耍,还可以组织体育比赛、学习交流、放松身心。共有的场所为业主们创造了美好的居住体验,增进了小区居民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