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公房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房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以下情形公房禁止转让:第一种情况,转让转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租赁的合法证件;第二种情况,属于代管房产及其它需落实政策的房产;第三种情况,使用权纠纷或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租赁纠纷尚未解决的;第四种情况,承租人损坏房屋结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修复而未修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