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有恶性肿瘤,保险公司给出少赔理由,如何反驳?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给出少赔理由,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承保或者少赔、拖赔、不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履行保险合同,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承保或者少赔、拖赔、不赔。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认真审核被保险人的投保申请书和有关资料,明确保险合同条款和承保范围,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保;保险人应当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及时支付保险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支付。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为过失或者违法行为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仅为法律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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