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没有租赁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租赁无合同拖欠房租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房东通知缴纳房租履行催告义务后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租户追究违约责任。 一、房子转租房东解除合同是否可以扣押金 房屋转租房东解除合同不能扣押金。房东混淆了存款和违约金的概念,如果要扣押金,就涉嫌违法。 存款和违约金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司法解释。存款的主要协议是防止租户在使用租赁物时损坏设施和设备,拖欠水电费、租金等项目,并预留资金进行抵扣。 违约金是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的金额。 在租赁合同中,违约行为的处罚应当明确规定为违约金。 二、租房中途退房可以退租金吗 租房中途退房租金能否退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中途退房的违约责任按照约定处理。若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与房东协商处理剩余租金,中途退房属于违约的,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剩余租金可以退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房东擅自提高房租怎么办? 房东擅自提高房租的,承租人可以选择不再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房东恶意涨房租,违反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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