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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撤销的三种情形
释义
    (一)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采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
    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二)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1、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但是,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三)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持有者收到商标撤三通知书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并提交三年内商标的使用证据,若超过期限不提交,或者提交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有使用商标,那么商标局会撤销该商标,任何人都可以注册。
    一、怎么判断商标是否被恶意注册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
    3、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
    二、企业税收筹划如何有效的规避风险
    1、税收筹划具有主观性。企业选择什么样的税收筹划方案,又如何实施税收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企业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主观性的判断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两种可能:正确与错误。自然,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与实施也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两种结果:成功与失败。一般说来,税收筹划成功与失败的几率与企业决策人的业务素质成正比例关系,如果企业决策人的业务素质较高,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与业务比较熟悉,甚至是相当的熟悉,那么其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相反,则失败的可能性越高。
    2、税收筹划具有条件性。条件性是税收筹划的另一个显著特点。一切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条件下选择与确定的,并且也是在一定条件下组织实施的。税收筹划的条件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企业自身的条件,主要是企业的经济活动;其二是外部条件,主要是财务与税收政策。
    3、税收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企业应当根据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开展税收筹划。但是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其方案的确定与具体的组织实施,都由企业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税收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序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方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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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3: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