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是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一、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作了明确的规定: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限制,即使作者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而作品的发表权,因其是著作财产权产生的前提,如果受永久保护,恐怕不利于作品的利用和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故发表权的保护有限制,保护期限是自然人作品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法人及社会组织作品、职务作品、演绎作品、影视作品为首次发表后的50年。 (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摄影作品的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外国人著作权保护期从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之日起计算,截止于该著作权人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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