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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驳回申诉后,当事人是否还能继续申诉?
释义
    刑事申诉是对刑事处理决定和刑事判决不服的一种申诉方式。申诉主体包括当事人、代理人和律师。各级法院和检察院有权接受申诉并审查相关材料和证据。如果申诉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错误,应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申诉将被驳回。被驳回后,申诉人可继续向相关法院和检察院申诉,但需提供大量确凿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
    法律分析
    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
    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
    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
    拓展延伸
    申诉被驳回后,当事人是否有其他救济途径可供选择?
    当申诉被驳回后,当事人仍然有其他救济途径可供选择。尽管申诉被驳回可能意味着一定程度上的终结,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无法继续寻求公正。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考虑以下救济途径:1.上诉:如果申诉被驳回,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寻求对原决定的复审;2.再审: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提出新的证据或法律观点,以期获得对原决定的重新审查;3.行政复议:如果申诉涉及行政决定,当事人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对决定进行重新审查;4.其他救济途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其他救济途径,如调解、仲裁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救济方式。因此,尽管申诉被驳回,当事人仍有希望通过其他救济途径来追求公正和合法权益。
    结语
    虽然刑事申诉被驳回可能意味着一定程度上的终结,但当事人仍然有其他救济途径可供选择。上诉、再审、行政复议等方式都可以帮助当事人继续寻求公正和合法权益。因此,即使申诉被驳回,当事人不应放弃,而是应积极探索其他途径,以期获得对原决定的重新审查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二审效力,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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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7: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