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企业性质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性质是中资私营企业。性质为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责任情形是什么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意思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由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其中的出资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是自然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1、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 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 3、 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综上所述,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由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其中的出资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是自然人。 三、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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