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或异议理赔申请,受害者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申诉,同时也可以向监管机构、仲裁机构或法院等相关部门求助。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处理或者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2.《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保险公司的不当扣押、滞赔或拒赔等行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向监管机构投诉。 3.各省市设有的保险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也可以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相应的救济渠道。 总之,在理赔申请被保险公司拒绝或异议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受害者有多种途径可以寻求帮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进行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