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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驾照扣完12分后应该怎么办?
释义
    驾驶证12分扣完的处理方式及无证驾驶的几种情形。驾驶者扣满12分需重新参加培训考试或科目一考试。B证或A证驾驶员满分后驾驶证会降级。无证驾驶情形包括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等。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属违法行为,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无证驾驶处罚。持有驾驶证但不携带不能一律认定为有证驾驶。
    法律分析
    一、驾驶证12分扣完了怎么办
    需要分情况来看待。
    1.如果驾驶者还是处于实习期,却被扣12分的,那么驾驶证就作废,需要重新参加培训考试。
    2.如果是过了实习期但被扣满12分的,交警会暂扣驾驶证,重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并且合格后,可以领回驾驶证。
    3.B证或者A证驾驶员在记分周期记满12分,驾驶证会降级。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二、无证驾驶的几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
    3、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4、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5、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
    6、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7、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8、驾驶证被暂扣的;
    9、持军队、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10、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11、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2、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13、最后一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综上所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必然是无证驾驶行为;但是,本身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不携带驾驶证就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能一律认定为有证驾驶行为。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驾驶证12分扣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包括实习期驾驶者重新参加培训考试、过了实习期但被扣满12分的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并合格后领回驾驶证,以及B证或A证驾驶员记满12分驾驶证会降级。对于无证驾驶的情况,包括没有驾驶证、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不符合驾驶条件等多种情形。对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根据驾驶人是否提供驾驶证和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在处理无证驾驶行为时需谨慎区分是否持有驾驶证但未携带驾驶证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九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四条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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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3: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