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如下: 一、抬头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二、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作关系,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纷瓜葛或劳动人事纠纷、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再进行任何无授权的商业活动; 3、甲方已结清乙方在职时的工资,并由乙方本人亲自确认完毕; 4、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后不得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5、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三、综合以上,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资费用共计人民币元,于年月日付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五、结尾 甲方: 日期: 通过双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工资结清证明签字后一般是不能反悔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处理劳动关系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