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券基金交易过程中,如果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交易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会导致诚信交易失败。例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情况。 法律依据:《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 在证券交易中,任何人不得采取欺诈、误导等手段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散布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不得操纵证券市场,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第一百零五条 对证券市场的操纵、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欺诈发行和欺诈销售证券等行为的违法所得,责令退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所涉及证券的发行注册文件或者公开发行许可文件。 |